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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 (修订稿)及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现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审核意见如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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