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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修订发布《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见习记者 毛艺融

  8月4日,中国结算发布通知,为配合货银对付改革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市场资金使用效率和结算备付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中国结算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此前一日,中国结算表示,拟自2023年10月份起进一步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将该比例由现行的16%调降至平均接近13%,并正式实施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差异化安排,具体为:根据结算参与人的资金收付时点设定不同的缴纳比例,其中结算参与人可就托管业务向中国结算自主申报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中国结算表示,对于适用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结算参与人相应业务,中国结算将根据该结算参与人相应结算备付金账户2023年9月份整月的收付款时点数据计算其首次差异化的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此外,对于向中国结算申报托管业务适用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结算参与人,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差异化调降工作正式实施后,中国结算将按照《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该结算参与人托管业务结算备付金账户的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设为15%。

  同时,相关市场主体需按照《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31日前做好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相关的业务和技术上线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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