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4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公司股份85,538,791股,占公司总股份787,103,368股的10.867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21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79%。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85,319,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21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84,214,491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8%,7,300票反对,1,317,00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1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8%;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1,3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13%;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57%;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03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85,337,991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200,8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暨增加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37,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2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4%;反对2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郑冬梅律师、牛亚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受到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9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787,103,368股的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7,103,368股减少至785,633,368股,注册资本由787,103,368元减少至785,633,368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