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精密”)、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目科技”)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27.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需对协力精密、光目科技超出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补充预计,并新增与关联方武汉昆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虹科技”)、武汉红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松电子”)、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越电子”)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即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633.2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勿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748303431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藏龙大道11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开发;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数控加工技术服务;机械零件的设计及加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94.2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9.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49.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12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文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BMRT1P;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3-3栋4楼17号-01;主营业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激光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租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08.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14.8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80.5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52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昆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CHCLF536;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北路1号3G产业园5号厂房3楼(自贸区武汉片区);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真空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40.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04.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62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昆虹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武汉红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CGQ5X339;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凡谷电子工业园6号楼一楼;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24.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20.5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6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红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山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CGQ68H1C;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地: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3号4栋2层201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028.4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56.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40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协力精密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股东王凯先生。王凯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之弟。王凯先生持有协力精密60%的股份,且在该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协力精密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副董事长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光目科技7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昆虹科技9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红松电子8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迪越电子95.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上述关联方历史履约记录、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分析,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运作,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增加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事前已查阅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资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3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震荡幅度较大,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拟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业务品种
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币掉期。
(三)预计交易金额及有效期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五)交易对手方
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的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交易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七)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此外,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组织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总协议,统一控制授信额度;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定期提交风险管理报告,并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公司财经管理部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5、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 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6、公司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披露。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投资标的为以主营业务结售汇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以实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来降低汇兑损益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造成公司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专业人员,并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和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因此,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环节明确权责,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29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3年6 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6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半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542,099.97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50%。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454.21万元,计入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15.21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3,015.2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说明
1、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 1 \* GB3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3 \* GB3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以单项进行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信用保证金、未逾期押金、未逾期备用金等;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评价信用风险结果的类别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本集团以单项为基础进行评价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以单项直接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价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以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对于其中的账龄组合是根据其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确定预计信用损失率计量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说明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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