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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8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3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刘晓文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刘晓文先生正式出任公司董事后,接任李爱红女士原在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7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3 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5 号)。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爱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爱红女士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的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爱红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爱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爱红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爱红女士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晓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刘晓文先生正式出任公司董事后,接任李爱红女士原在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刘晓文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

  刘晓文先生 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历任荣盛发展聊城公司财务经理、荣盛发展湛江公司财务经理、荣盛发展廊坊公司财务经理、荣盛发展嘉兴公司财务总监,荣盛发展浙江公司财务总监、荣盛发展康旅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刘晓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9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相关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前次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经会议审议,《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596,9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73%;反对21,865,3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16%;弃权37,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6,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73%;反对21,865,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16%;弃权37,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经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必要性

  多年以来,荣盛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在各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包括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拆借等,为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帮助。此次为荣盛建设提供担保,是基于荣盛建设长期以来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的持续的帮助的基础上而进行的,更是为了不影响荣盛建设持续支持公司健康发展的能力而进行的。同时,荣盛建设对公司此次的担保进行反担保,作为本次新增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认为上述议案对于公司的健康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9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8月1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1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dongmichu@risesun.cn;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二三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3年8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9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置业”)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拟继续合作业务44,900万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嘉兴泰发轩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益阳荣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荣诚”)作为共同债务人继续承担上述对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债务,增加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开发区荣盛”)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上述对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债务,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荣盛(芜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置业”)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56,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2、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拟继续合作业务3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益阳荣诚、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荣盛”)作为共同债务人继续承担上述对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债务,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44,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盛”)和沧州荣盛以各自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拟继续合作业务31,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荣成”)、益阳荣诚、唐山荣盛作为共同债务人继续承担上述对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债务,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唐山荣盛和公司以各自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4、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荣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霸州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28,100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霸州荣成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5、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邢台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荣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开元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元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17,715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邢台荣盛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蚌埠置业

  1、被担保人:蚌埠置业;

  2、成立日期:2009年02月27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航华路37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刘芹;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4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蚌埠置业100%股权;

  8、信用情况:蚌埠置业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二:廊坊开发区荣盛

  1、被担保人:廊坊开发区荣盛;

  2、成立日期:2009年9月4日;

  3、注册地点:廊坊开发区华祥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徐宪民;

  5、注册资本:人民币3,158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服务;为会议、展览、商务活动提供相关服务,酒店投资、经营与管理;以下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卷烟零售;歌舞厅、洗浴、保健按摩、棋牌室、游泳池、健身服务、洗衣、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服务、会务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打字、复印;停车场管理;汽车租赁;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销售:食品、服装、工艺品、健身器材、鲜花、酒店用品、化妆品、日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橡塑制品、办公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廊坊开发区荣盛100%股权;

  8、信用情况:廊坊开发区荣盛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三:霸州荣成

  1、被担保人:霸州荣成;

  2、成立日期:2019年6月4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北环路南侧;

  4、法定代表人:杜少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5,555.56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霸州荣成100%股权;

  8、信用情况:霸州荣成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四:邢台荣盛

  1、被担保人:邢台荣盛;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银泉大街、花园路、朝阳南街围合地块

  4、法定代表人:韩东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4,286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景点、养老、医疗项目开发、经营;酒店管理,会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邢台荣盛100%股权;

  8、信用情况:邢台荣盛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因蚌埠置业向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芜湖置业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抵押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芜湖置业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签署《抵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二)因廊坊开发区荣盛向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抵押担保协议方:沧州荣盛、唐山荣盛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沧州荣盛、唐山荣盛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分别签署《抵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三)因廊坊开发区荣盛向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抵押担保协议方:公司、唐山荣盛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公司、唐山荣盛与华融资产河北分公司分别签署《抵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抵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为廊坊开发区荣盛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四)因霸州荣成向工商银行霸州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担保协议方:公司与霸州荣成、工商银行霸州支行;抵押担保协议方:霸州荣成与工商银行霸州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霸州荣成与工商银行霸州支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霸州荣成与工商银行霸州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霸州荣成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化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五)因邢台荣盛向工商银行开元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工商银行邢台开元支行;抵押担保协议方:邢台荣盛与工商银行邢台开元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邢台荣盛、工商银行邢台开元支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邢台荣盛与工商银行邢台开元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邢台荣盛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化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蚌埠置业、廊坊开发区荣盛、霸州荣成、邢台荣盛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蚌埠置业、廊坊开发区荣盛、霸州荣成、邢台荣盛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43.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7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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