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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委派马齐玮先生、庄玲峰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鉴于庄玲峰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赵旭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庄玲峰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齐玮先生和赵旭亮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庄玲峰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05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赵旭亮,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先后负责或参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雅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IPO项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及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并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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