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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4

  

  持股5%以上股东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持有本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0625%)的股东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丝绸”)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5156%。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和4月25日披露了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博宏丝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4日,博宏丝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宏丝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股东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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