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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56                              公司简称:高测股份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号),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38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566,396.1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503,992.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1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39,938,662.6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6,548,003.05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377,078,542.71元,补充流动资金126,312,116.89元。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1,900,098.49元,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38,564.1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加计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23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3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49,8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0,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63,746,683.8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26,359,466.82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37,387,217.00元。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213,176.51元,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533,507.3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4,226,754.81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226,754.81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60,000,000.00元。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8,212,668股,发行价格为50.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5,550,820.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5,499,19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051,624.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838360_J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6,555,843.55元。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555,843.55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94,761,098.39元(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由中信建投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注2:公司“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6月30日结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节余募集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23年7月18日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548,003.05元,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5,099,859.85元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上述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0)第030074号)。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1,647,862.9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41,647,862.90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同时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7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26,359,466.82元,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16,400.00元(含税)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74号)。

  2022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6,975,866.8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226,975,866.8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月31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580.81万元及最终转出时该项目对应理财及利息收益人民币33.89万元,合计人民币1,614.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金刚线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关高测”)。为满足“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8,000万元至“金刚线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000万元作为壶关高测注册资本,7,000万元作为无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和“乐山6GW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测”)。为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的管理,2022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47,425.02万元向乐山高测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上述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3年6月27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01,176,968.50元(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700.00万元,共计人民币16,700.00万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1.48%)的用途进行变更。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323.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00.00万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2、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及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关情况。

  3、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4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18,000.00万元调整至11,050.40万元,考虑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80.81万元后,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631.21万元。

  附件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02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48,33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将“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作相应调整。

  附件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5,550,820.36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扣除承销保荐费合计人民币4,4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911,150,820.36元。

  附件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09日(星期三)至08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gaoce.cc)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8月0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16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16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顼先生

  总经理:张秀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

  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

  独立董事:李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16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09日(星期三)至2023年08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gaoce.cc)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2-87903188-7013

  邮箱:zq@gaoce.cc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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