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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和6月2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3,297,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494,623.80元(含税),转增33,318,99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6,616,489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和6月22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7月14日。

  截止目前,前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83,297,492股变更为116,616,48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3,297,492元变更为116,616,48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结合本次公司转增股本情况,公司拟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81.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按需)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项项目的节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和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7,5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3.41%。前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项目,其中:新增“信创数据库云管理平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6,695.9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50.80万元;新增“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309.4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49.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和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2年8月结项。

  (三)拟结项的部分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1、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6.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14.46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51.89万元,其中:“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金额为10.00万元,“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金额为2,436.11万元,“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金额为472.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12号《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年3月10日,上述置换资金完成划转。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将“技术与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及“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等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将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将“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时间调整至2023年8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2021年1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3日,公司及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截至2023年6月末,上述项目均已实施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219346279103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用于“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敏捷开发与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信创数据库云管理平台项目”、“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上表中该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专户余额”包含尚在建设中的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余额。

  注2:上表中“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计算过程详见本公告“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中“(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目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为: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建设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有效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随着近年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迅速发展,“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建设所需的实验设备、研发设备等均呈现出性能不断提升,价格逐步降低的趋势。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相关团队和技术人员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前提下严格把控实验设备、研发设备等的采购成本,积极提升相关设备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性能潜力,有效节省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截至2023年7月21日,“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累计实现利息收入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合计760.15万元。

  4、在“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仍存在应计利息的后续结息从而形成节余资金,具体资金金额需以转出及销户(按需)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项项目的节余金额为准。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后续安排

  在“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981.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按需)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项项目的节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其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销户(按需)处理,相应的节余资金将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销户完成后,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88号上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六楼智选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

  至2023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登记地点电话:021-52383315

  登记地点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自然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8月1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经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

  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

  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3楼

  2、邮政编码:200063

  3、联系电话:021-52908588

  4、电子邮箱:IR@shsnc.com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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