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02            公司简称:睿创微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3-061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规划考虑,为推进公司在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领域的发展,公司与烟台纵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纵芯”)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睿思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微”),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60%),烟台纵芯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0%)。

  ● 本次公司与烟台纵芯共同出资设立睿思微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烟台纵芯共同投资设立睿思微,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失败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为推进公司在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领域的发展,公司与烟台纵芯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睿思微,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60%),烟台纵芯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0%)。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纵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烟台纵芯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烟台纵芯共同出资设立睿思微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纵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烟台纵芯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企业名称:烟台纵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马宏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0日

  6、住所:中国(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23楼2303室306号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马宏认缴出资额为3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陈高鹏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三、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睿思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3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出资比例:公司出资600万元(占股比例60%),烟台纵芯出资400万元(占股比例40%)。

  上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登记为准。

  四、睿思微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的准备情况

  (一)微波行业情况

  根据电磁波频段不同,通常将0.1GHz-6GHz电磁波称为“射频”,将6GHz-30GHz电磁波称为“微波”,将30GHz-100GHz电磁波称为“毫米波”,将100GHz以上电磁波称为“太赫兹”。常见和通俗的做法是将射频、微波、毫米波、太赫兹统称为“微波”或“射频”。

  微波行业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其基本原理是:利用电磁波的物理特性,实现通信、感知、能量传递等应用目的。在通信、感知、能量传递三大典型微波应用领域中,相比于能量传递,通信与感知的应用场景更为广泛、市场规模也更大。微波通信与感知应用的具体产品形态,从底层到顶层又可以细分为微波半导体(材料、器件、工艺、电路、封装)、射频模块与组件、天线与子系统、整机等,细分领域较为繁杂。睿思微拟聚焦在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微波行业的市场规模较大,根据Yole公司的市场调查与预测数据,目前全球基站端射频前端集成电路每年市场规模超过30亿美元,且未来多年将保持超过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在防务装备领域,稳步增长的国防预算为雷达市场增长提供支撑,国防信息化战略有力推动相控阵雷达发展,有源相控阵雷达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已广泛应用于飞机、舰船、卫星等装备上,成为目前雷达技术发展的主流趋势。此外,低轨卫星通信网络在全球通信和互联网接入、5G、物联网等应用领域极具潜力,全球卫星争夺战拉开序幕,卫星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

  微波半导体及微波组件、相控阵天线、雷达整机需求景气,市场空间广阔。欧美国家技术相对领先,国内技术水平与市场拓展情况较国外有较大差距,行业正处在国内市场需求增长、技术快速演进以及国产化替代的阶段。

  (二)公司的准备情况

  微波领域是公司多维感知技术的基础技术与产业方向。公司在微波领域已建立完整产业链,以T/R组件、相控阵子系统及雷达整机切入微波领域,同时在底层的微波半导体方面持续建设核心竞争力。公司在该领域的人才储备、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均有所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营销网络资源优势,快速布局。

  人才储备:管理团队曾从事相关行业,经验相对丰富,由于睿思微尚未设立,尚需组建更加完善的核心人才团队,公司将加快相关人才的引进。

  技术储备:初始技术团队已掌握单片微波集成电路(MMIC)芯片、微波组件、相控阵天线、雷达整机等技术。公司化运作之后将进一步完善技术团队,深耕核心技术,同时基于共性技术进行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业务研发与产业化。

  市场拓展:为保证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业务的开展,公司一方面将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和资源服务于该业务的市场开拓,同时将适时对该业务组建专门的业务团队积极开拓市场。

  资金安排: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业务早期的投资金额较小,随着公司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快速扩大,且公司近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造成资金压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交易双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通过借助各方资源优势,推进公司在微波半导体与射频电子系统领域的发展,进一步专业化整合,完善公司在多维感知领域的布局。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烟台纵芯共同投资设立睿思微,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失败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马宏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62)。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3-060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26,9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3,973,0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07月0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646,9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64,69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6,6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01月0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IPO项目结项补流工作。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9,964,658.6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9,964,658.65元(包括募投项目支出319,858,658.65元,补充流动资金400,106,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45,635,036.32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7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与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 “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1年9月7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5902463010805。

  2、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 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控股子公司齐新半导体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补流工作,并将首发募投项目专户全部注销。

  2、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一)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58,541,909.57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截至2023年2月28日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644,716.98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截至 2023 年2月28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60,186,626.55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 260,186,626.55 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补流工作,并将首发募投项目项目专户全部注销,该闲置募集资金在到期后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元。

  2、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1月12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包含本数) 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三)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76,344,735.07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补流工作,并将首发募投项目专户全部注销。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3-062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0万元,总资产17454.26

  万元,净资产13553.68万元,净利润1062.61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 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马宏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