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00-3.00项提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1.00-3.00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23年8月24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24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发送、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粟亮、李志福;
电话:0731-85810285;
传真:0731-85810285;
电子邮箱:nhsw@landfar.cn;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纪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表现优良,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审计机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额度予以分配、调整,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自有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自有房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转让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2处自有房产。
公司本次房产的转让价格将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3]第187号)作为参考依据,并最终确定2处自有房产挂牌底价为2,097.60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和最终的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 公开挂牌程序确定,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购买以上资产。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将在湖南联交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以产交所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上述2处闲置房产账面价值为473.11万。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3年7月2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3]第187号),本次2处闲置房产价值合计为2,097.60万元。
四、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由于以上2处房产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与公司主要经营场距离较远,难以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且闲置多年。通过出售以上2处房产,可使公司实现资金快速回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如本次公司能顺利将相关房产挂牌出售,将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带来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以挂牌转让完成后的价格计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闲置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现现金回流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转让方式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房产事项仅为信息预披露,本次自有房产能否转让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拟处置房地产涉及的市场价值咨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自有房产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位于海口市的2处自有房产,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现金回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自有房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自由房产的公告》。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15: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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