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3-7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3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6号),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3年1月20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亏损16,000万元至21,000万元。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31,788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公司时任董事长严欢、总经理张志强、财务负责人尹云玲、董事会秘书张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严欢、张志强、尹云玲、张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