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概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合力泰”)的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舍科技”)于2023年6月5日签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503,30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慧舍科技。如本次交易事项最终实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6月8日,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慧舍科技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公司控制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1. 截至2023年6月8日,收购方慧舍科技已支付磋商诚意金及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万元。
2. 2023年8月5日,交易双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慧舍科技签署了《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
3. 根据《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的约定,截至2023年8月7日,收购方慧舍科技已向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4. 目前交易双方正在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相关审批程序仍在进行中。
三、交易双方签署《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的情况
1. 慧舍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应当于2023年8月7日20:00前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以下简称“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甲方承诺于2023年8月16日前向标的公司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供应链支持。在此前提下,乙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2.2条所述甲方应付的第二期款项延期至2023年9月6日前由甲方支付完毕。前述保证金支付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乙方名下非共管账户,在前述第二期款项最后付款日视为甲方已支付保证金同等金额的第二期款项。
2. 因甲方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应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的约定,即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2023年6月9日)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的乙方收款账户实际收到足额款项的期间,甲方应当以迟延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应与第二期款同时进行支付,其中违约金支付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乙方名下的非共管账户,第二期款支付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乙方名下的共管账户。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相关程序,尚需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 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各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风险。
3. 公司将密切关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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