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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董事杨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杨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701,239,045股的比例为0.0189%),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其计划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500股(含本数,计划减持股数上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701,239,045股的比例为0.0024%)。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窗口期,前述股东则不减持。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董事杨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杨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窗口期,前述股东则不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杨铭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发生。除上述法规要求外,杨铭先生未曾作出其他特殊承诺,不存在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杨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杨铭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减持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杨铭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杨铭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承诺,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杨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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