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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 涉诉企业: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能源”)为被告。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西部能源是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昊华能源和山西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西部能源60%和40%股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件,目前尚未判决。公司和西部能源正在与代理律师商讨后续诉讼处理方案,目前尚无法判定最终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实际影响金额。

  一、前期相关诉讼情况简述

  2021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因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杭锦旗鑫河国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河国投”)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部能源,要求西部能源补交探矿权转让价款67,421.83万元

  2022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西部能源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内06民初31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令西部能源向鑫河国投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57,421.83万元,案件受理费3,412,891.5元,由被告西部能源负担2,871,091.5元,原告鑫河国投负担541,800元。

  2022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暨提起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西部能源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20)内06民初316号民事判决,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023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裁定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西部能源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内06民初22号)。根据评估结论,结合审理查明的事实,鑫河国投请求西部能源支付利息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令西部能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鑫河国投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57,421.83万元;驳回原告鑫河国投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2,891.5元,由被告西部能源负担2,871,091.5元,原告鑫河国投负担541,800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西部能源已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了《应诉通知书》((2023)内民终514号),一审法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本上诉案件。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件,目前尚未判决。公司和西部能源正在与代理律师商讨后续诉讼处理方案,目前尚无法判定最终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实际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或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的要求,现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表煤炭销量不含贸易量。

  本公告期,公司煤炭业务的产销量同比均有较大增幅;但是受煤炭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升高双重影响,煤炭业务的毛利同比有所下滑。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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