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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2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30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公司代码:603112                                公司简称:华翔股份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416,02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33,018,867.9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3,005,132.0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8,495,283.0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64,509,84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7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33,710.24万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差异系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57.08万元已预先支付,公司未置换所致。

  2、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31,881.77万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8.18万元差异,系公司预先支付手续费及其他24.40万元,以及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和律师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6.23万元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IPO)、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IPO)、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支行(IPO)、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可转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可转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可转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三方监管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3,429.19万元。

  单位:万元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25,955.99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结果体现在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资金风险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IPO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中,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IPO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注2: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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