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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离职暨 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杨慧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杨慧琴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慧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杨慧琴女士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骆克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骆克刚,男,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南京匠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助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培训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骆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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