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E-mail方式发出,于2022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3-051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3-05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E-mail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时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3-051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8号) ,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63,529,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29,415.76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7,681,909.34元 (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1,047,506.42元,此款项已于2021年5月12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9,770,234.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277,271.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640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6,193,105.0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 (四) 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 》的要求,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2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相关子公司天津吉好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 (及子公司) 、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586,193,105.06元 (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26,882,891.43元) 。各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特别提示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3-052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 产品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地区分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各渠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53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1日(星期一) 下午 14:00-15: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10日(星期四) 至08月16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ncfgs@ncbaker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1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1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林昌钰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向书贤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21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10日(星期四) 至08月16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cfgs@ncbaker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方欣
联系电话:021-61955678
公司邮箱:ncfgs@ncbaker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公司代码:605339 公司简称:南侨食品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23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飞鹏先生因病逝世,陈飞鹏先生生前未在公司任职,其离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后续将根据陈飞鹏先生的股份继承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逝世的公告》(临2022-054)。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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