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张义光、毛继东、莫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产生,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本次调整预计额度符合实际经营需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前置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客观经营需要,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为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前述关联方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关联方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872.39亿元,负债总额3,437.14亿元,净资产435.25亿元,营业总收入2,336.56亿元,净利润47.96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劳务及商品、为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商品、租入租出资产、接受贷款等。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定价顺序如下:(一)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二)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三)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四)根据行业特点采取公允性定价法等其他方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生产经营计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能有效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关联方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陕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其及其子公司整体履约能力较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8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发龙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发龙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附件:郑发龙先生简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郑发龙先生简历
郑发龙先生,1969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
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在陕西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现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办公室秘书工作;1993年10月至2016年10月,先后任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主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省外经营管理部部长、党总支书记;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4日
至2023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9: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1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张兆伟
联系电话:029-87370168
邮编:710003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8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张义光、副董事长毛继东、董事莫勇、独立董事赵嵩正、李小健、杨为乔、郭世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张义光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义光、毛继东、莫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发龙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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