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之一周梦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金公司决定委派李中生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周梦宇先生作为本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本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中生先生和程然先生。
二、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
李中生先生简历
李中生,男,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20年加入中金公司。李中生先生曾参与了龙源电力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天业通联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河钢股份配股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李中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截至本公告日,李中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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