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近日收到长丰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安监管罚字〔2023〕第( 13-05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安徽万安有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2年9月23日,安徽省天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万安铝二车间热处理线设备基础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作为建设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提供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未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现施工现场无围挡、事故基坑未放坡处理等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对安徽万安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账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1、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安徽万安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公司将吸取教训,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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