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6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参股公司云南万城百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城百年”)为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约1,158,871,839.45元。(公司按持股比例36%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仅收到仲裁通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26,026.59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为准。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4《仲裁通知》,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称“老鹰地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公司
第七被申请人:万城百年
(二)案件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
(三)被申请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老鹰地公司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万城百年(公司持有万城百年40%的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老鹰地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万城百年持股90%;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
(四)仲裁请求
1、裁决老鹰地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93,799,858元;
2、裁决老鹰地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偿还借期内未清偿利息人民币 403,501,098.50元;
3、裁决老鹰地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支付逾期利息(以人民币693,799,858元为基数,按照每年19.6%的利率,自2022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至第一、二项金额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10日为人民币61,570,882.95元);
4、裁决老鹰地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支付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全部实现债权的费用;
5、裁决老鹰地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6、裁决公司就第一项至第五项债务的36%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裁决确认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就万城百年持有的90%老鹰地公司股权享有质押权,并就万城百年持有的90%老鹰地公司股权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事实与理由
2017年12月28日,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财富”)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1、招商财富委托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老鹰地公司发放不超过34.69亿元委托贷款,并根据招商财富的指示与老鹰地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2、委托贷款利息由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老鹰地公司收取,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收回的贷款划付至招商财富指定的账户内;3、若老鹰地公司不能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招商银行昆明分行须在借款本金或利息到期后通知招商财富,并代为负责催收。如需诉讼,由招商财富委托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进行并以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名义提起。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出具《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老鹰地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36%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同意采取《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目前公司仅收到仲裁通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26,026.59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为准。目前公司正就该仲裁事项与债权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妥善处理该事项。
三、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66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7日、8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停,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7日、8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停,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随着房地产项目的置出,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已大幅减少,2023年一季度房地产业务收入仅占总体收入的1.31%。公司将紧紧围绕发展战略,以物业服务、商业管理为中心,提升管理效能,向轻资产运营服务转型。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5.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95亿元。2023年7月14日,公司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亿元到1.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具体事宜分别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临2023-056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三、其他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较大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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