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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并在同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专项申请》(富春环保[2023]第26号)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中银证报[2023]384号),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609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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