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锦伟先生持有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或“公司”)股份50,362,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56%,其中41,778,17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首发前股份已于2021年8月30日起上市流通,资本公积转增相应增加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2日上市流通;其中8,584,000股为朱锦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朱锦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圣湘生物股份合计不超过11,769,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比例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时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圣湘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朱锦伟先生持股说明和减持说明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圣湘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圣湘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圣湘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如本承诺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及时向圣湘生物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承诺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朱锦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