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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增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监事江微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江微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江微女士于2023年8月9日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监事江微女士;

  2、本次增持实施前,江微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06%;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江微女士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情形;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江微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目的:江微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2、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注:江微女士本次增持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531股。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江微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监事江微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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