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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规定,鉴于:(1)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二次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7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综上,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0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9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7,538,567.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5633

  联系人:李盛意

  联系电话:0768-6972888

  传真号码:0768-6303998

  电子邮箱:stock@xl-tungste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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