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8月25日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梦蝶
电话:0574-86502981
邮箱:zqh@nboc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通知及董事邬优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邬优红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董事会辞去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交投集团拟将委派董事由邬优红女士调整为任列平先生。辞职后,邬优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邬优红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邬优红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任列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同意任列平先生当选董事后接任邬优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吴建依女士接任邬优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任列平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任列平先生简历
任列平,男,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7年1月历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秘书、成本组主管、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1月至2018年7月历任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纪委副书记、党委委员;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浙江交投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3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列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通知及董事邬优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邬优红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董事会辞去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交投集团拟将委派董事由邬优红女士调整为任列平先生。辞职后,邬优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列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任列平先生当选董事后接任邬优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吴建依女士接任邬优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成员进行调整,同意任列平先生当选董事后接替沈曙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上述任列平先生委员职务的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当选董事之日起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建依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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