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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杨晓宏委托崔志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表决,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60)。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5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和上海鼎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标的为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等资产,融资租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2年,融资租赁利息参照当前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率,公司拟和上海鼎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为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等资产,融资租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2年,融资租赁利息参照当前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内开展此次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具体事项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等为准。

  2、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上海鼎益或其他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上海鼎益实际控制人为杨晓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晓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鼎益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法人,上海鼎益系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鼎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37516K

  3、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杨晓宏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99弄1-9号1幢721室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杨晓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等资产。

  2、标的资产权属:标的资产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价值:按照相关资产原值,以实际转让价值为准。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定价系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

  五、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2.3亿元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租赁期限:2年

  目前尚未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署相关合同,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6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邮政编码:264309。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5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渤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关联监事张彬回避表决,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0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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