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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23年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23年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2023年6月16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69,000.00万元(含69,000.0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浙江善渊《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江西善渊《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吨副产盐项目(一期)》。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已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7月12日到账。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0日

  ● 报备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00,000张,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81.5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58号《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中涉及的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项等,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其他结算账户。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使用部门提交资金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门定期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其他结算账户。在每次付款时需附承兑汇票的复印件并在《付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进行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可以有效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1、东亚药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此外,东亚药业相应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

  2、东亚药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止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690,000手,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 [2023]845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分别向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善渊”)、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善渊”)提供不超过35,000.00万元、不超过34,000.00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实际利率执行,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6年,相关实施主体可根据其项目实施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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