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7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票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8元/股的130%(含130%)。
若在未来触发“苏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行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苏银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2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资2,000,000万元,并于2019年4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53”,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8%、第三年1.5%、第四年2.3%、第五年3.5%、第六年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苏银转债”自2019年9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7.90元,最新转股价格为5.48元/股。
二、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苏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本行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8元/股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在未来触发“苏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本行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苏银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行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苏银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2890919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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