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夏诚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55,858,144股。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股票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股票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董事会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行后上市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就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募集资金总额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发行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制作、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等)和申请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0)上述第5至7项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别实施了2021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嵘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股份”或“本公司”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和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4年9月实施完毕,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数量上限,即55,858,144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数量以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实际发行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186,193,81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影响,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3]2407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104.09万元,假设:
①2024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年均增长率0%;
②实现盈亏平衡,2024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年均增长率5%;
③实现盈利,2024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年均增长率10%。
(7)假设暂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下降,即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投产、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相关利润难以全部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新能源三电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公司通过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巩固原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户市场、技术、人员等情况方面的储备情况
1、丰富的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优质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市场拓展提供良好市场基础。公司是较早进入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行业的市场领先者,在研发实力、产品品质、配套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诸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竞争优势。公司在我国汽车铝合金压铸件产品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优势,在中高端乘用车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产品销售额连续多年位居同行业领先地位,占有较高的细分市场份额。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在行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通过大型客户的严格认证和长期积累的品质信赖,公司已经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客户群体已拓展到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企业,客户包括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企业,包括国内头部新能源整车厂、博世(BOSCH)、采埃孚(ZF)、蒂森克虏伯(TK)、博格华纳(BORGWARNER)、理想等。公司产品广泛运用于众多知名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终端运用的主要整车品牌包括大众、通用、沃尔沃、奔驰、宝马、福特等。公司同上述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围绕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通过深入前期工艺设计及产品研发阶段更好满足客户需求,长期以来与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拥有这些优秀的客户群体为发行人全球化业务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近年来新能源领域客户和新产品业务不断发展扩大,也将为募投项目提供广阔市场基础。
2、公司生产技术先进、可靠
公司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20年余年,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行业积累了先进可靠的研发生产技术,已取得多项行业领先的技术成果,并将已掌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提升公司在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授权保护的专利200项。
公司拥有一支由材料成型、精密铸造、机械工程、检测技术、模具设计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经验丰富、专业背景强、创新能力强、行业技术领先的研发团队。在行业内己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
公司采购的9000T压铸单元如期进厂安装,为公司一体化压铸技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了公司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开拓、开发、试制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新开拓以及巩固新能源客户、战略性客户合作关系。
本次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具备充分的技术实力与人才储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现。
3、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管理经验和人才储备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研发及生产,一直以来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合作,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已形成了完善的生产工艺,并建立起了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稳定并能满足公司的各项技术要求,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生产具有品种多、非标准化、多批次等特点,对行业企业精益生产管理的能力要求较高。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对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同时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创建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和高效管理体系,并且建立了一套完善、规范、标准的企业管理制度。公司现有的研发流程、生产工艺优化经验、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团队是公司产品技术持续创新的基础,也是产业化的重要保障。
同时,汽车精密压铸件的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产品工艺优化环节、材料开发与制备、压铸工艺控制、精密加工、工艺优化等多个环节。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对相关的高级技术人才以及熟练的技术工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壮大,公司具备完善的人才录用、培训、考核和激励体系,能够较好地实现人才引进、激励。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运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新能源三电系统、制动系统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9,112.97万元、116,302.85万元、154,529.94万元和 91,900.41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行业市场竞争的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公司将在技术、管理和销售等方面持续保持创新和发展,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在铝合金压铸件领域的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以应对行业竞争、国际贸易政策、汇率波动等带来的影响。
(2)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原材料价格走势预判,在保证供应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拓新的采购渠道,保障关键原料的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3)公司一直注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结合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条例,建设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设施更新改造,在工艺上持续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主营业务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深入布局,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压铸件领域市场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项目投资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和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诚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承诺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1,108.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8.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6342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资金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项资金额度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产品余额计算。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整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的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以及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上述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嵘泰股份本次以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公司代码:605133 公司简称:嵘泰股份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三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可转债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嵘泰转债”全部赎回。现“嵘泰转债”提前赎回事项已完成,转股期内累计转股数为23,420,816股,公司总股本由162,189,000股增加至185,609,816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嵘泰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5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
传真电话:0514-853368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2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
本次预案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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