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及公司业务需要,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富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将富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调整为券商结算模式,并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具体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3年8月11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的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等事项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法律法规修改及完善表述,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请详见附件。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8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人查阅。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富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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