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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2号A栋、B栋第一至三层、C栋第一层、D栋”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上述住所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宜的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谷半导体”)

  ● 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 财务资助期限: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公司认定矽谷半导体为公司的关联方,目前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为矽谷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公司市值1%以上。本次财务资助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过程中,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矽谷半导体的发展,满足矽谷半导体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矽谷半导体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计算支付利息,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持有矽谷半导体6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其余股东钟浩、陈勇伶、皮继军合计持有矽谷半导体40%的股份。由于钟浩、陈勇伶、皮继军均为自然人股东,目前不具备对矽谷半导体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对矽谷半导体进行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公司认定矽谷半导体为公司的关联方,目前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为矽谷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公司认定矽谷半导体为公司的关联方,目前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为矽谷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PW48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钟浩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7、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新塘工业区4栋301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钟浩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6、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新塘工业区4栋301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8、股权结构: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资金用途:用于矽谷半导体日常经营;

  4、资金使用费: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5、还款付息方式:逐月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偿还;

  6、其他股东担保方式:为确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其他少数股东与矽谷半导体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按认缴出资份额所占持股比例范围内)的责任。

  五、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率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计算,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矽谷半导体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矽谷半导体的业务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公司半导体设备业务,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矽谷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矽谷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矽谷半导体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矽谷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关联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向控股子公司矽谷半导体提供有限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情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关联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自然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的,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明、郑亦平

  电话:0755-27889869-879

  电子邮箱:irm@szskd.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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