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证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聘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刘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刘冰先生简历
刘冰,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刘冰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建设银行盐城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南昌科瑞集团证券部、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0年8月至2013年2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3月加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历任资产管理分公司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加入银河证券,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银河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任银河证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银河证券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兼任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569J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法定代表人:刘志红
注册资本:1,289,058.3778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7号),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公开发行了780万手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1号文同意,公司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银转债”,债券代码“113057”。
“中银转债”自2022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5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51.1631%下降至50.1618%。公司已披露前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2023年8月10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414,775,861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0,552,034,618股,银河金控所持公司股份仍为5,186,538,364股,持股比例由50.1618%下降至49.1520%,被动稀释1.0098%,具体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10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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