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2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5.00%)被司法拍卖,并由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竞得,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于2023年1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757,194,315股减至757,100,415股。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3、2023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与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117,767,762股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55%的表决权(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57,194,315),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主持,应出席并表决董事9名,亲自出席并表决董事6名,董事长王培利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熊鹰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婉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申宇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应千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4)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林晓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主持,应出席并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并表决监事2名,监事俞珈玮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强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张强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强军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晓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晓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林晓晴女士具备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林晓晴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林晓晴女士简历
林晓晴女士,1996年6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林晓晴女士现任深圳市融汇鑫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富兴承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深圳市山雨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晓晴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晓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晓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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