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8,80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属下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1,00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3年3月31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5-30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工业新区
法定代表人:蒋亦卿
注册资本:53,88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齿轮、传动、驱动部件、锻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双环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3,834.10万元,负债总额为143,600.46万元,净资产为80,233.6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37,194.85万元,净利润为7,891.8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6,976.82万元,负债总额为143,022.66万元,净资产为83,954.16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35,382.86万元,净利润为3,626.44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江苏双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SX074518001265、SX074518001265-补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6、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1,000.00万元
7、保证范围:保证人在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8、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担保协议二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年(楚州)字00886号)
6、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
7、保证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系为确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74,287.53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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