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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 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 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的议案》,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并推动公司磷化工产业升级,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化工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磷化工项目”),总投资约52亿元。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9日

  住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白洋镇骆家冲村委会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磷化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磷化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2. 项目建设背景: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须于2025年底前完成搬迁。同时,公司在宜昌姚家港化工园正在建设年产55万吨氨醇项目及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前述项目产生的合成氨、萃余酸需要大型磷铵装置配套消纳,由于磷铵新增产能严格受控,公司充分利用宜化肥业66万吨磷酸二铵存量指标,将其主要生产装置迁建至宜昌姚家港化工园,保证落实国家环保要求的同时,以湿法磷酸为基础原料,生产高端磷化工产品,推进公司化肥产品结构调整,实现公司磷化工产业升级、提质增效。

  3. 建设规模:220万吨/年选矿装置、2×6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40万吨/年(100% P2O5)湿法磷酸装置、20万吨/年(100% P2O5)精制磷酸装置、30万吨/年磷酸二铵装置、3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装置、10万吨/年氨酸复合肥装置、2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装置、10万吨/年高档阻燃剂装置、5万吨/年工业磷酸一铵装置。

  4.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52亿元。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该园区是以化工产业为主体的专业化工产业基地,水、电等公用工程配套保障充分,长江水路航运、铁路和公路汽车运输便利,原料供应物流和产品销售物流成本较低,综合成本优势明显。

  7. 项目进度安排:计划于2025年6月底前投产,以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8. 产品市场前景:本项目原料为磷矿、硫磺,终端产品包括精制磷酸、磷铵(包括磷酸二铵、粉状磷酸一铵、工业磷酸一铵)、复合肥、高档阻燃剂,并副产氟硅酸。公司通过本次迁建与升级改造,生产工业级精制磷酸,有利于抢抓磷酸铁锂上游需求快速增长机遇;将原有66万吨/年磷铵产品产能调整为30万吨/年磷酸二铵、3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5万吨/年工业磷酸一铵,同时生产高品质复合肥产品,符合复合肥市场发展趋势,且精制磷酸、工业磷酸一铵、高档阻燃剂等产品附加值较高,预计项目整体市场前景较好。

  9. 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区规划,产品市场前景较好,工艺装置成熟、先进、可靠,采用节能环保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能耗指标均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预计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较好,具备可行性。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公司以项目迁建为契机,推进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磷矿资源梯级利用,在充分利用磷铵原有产能指标基础上,采用湿法净化磷酸工艺,在生产精制磷酸的同时,根据市场需要配套生产复合肥、高档阻燃剂,实现传统磷铵产品向高端化、精细化、高附加值方向延伸,扩大磷化工产品规模,调整磷化工产品结构,完善磷化工产业布局,预计未来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 存在的风险:由于项目原材料、主要产品价格随市场供需变化而波动,可能导致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7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位,分别是杨继林先生、刘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并推动公司磷化工产业升级,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约52亿元。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7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9名,代表股份数量209,903,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4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数量207,454,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10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8名,代表股份数量2,44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18名,代表股份数量2,44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09,888,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57%;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880,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68%;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3%;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杨晟律师、曹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7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5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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