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认竞价结果后及时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六、《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南宁、赵宪武、陈小军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8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14时30分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年8月4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60元/股,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监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李裕婷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裕婷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泰康资管-农业银行-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与刘以林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以林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认为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8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15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年8月4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60元/股,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李裕婷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裕婷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泰康资管-农业银行-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与刘以林签署《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以林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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