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154,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43,58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45,8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的原合同已于2023年5月13日到期,2023年8月2日,双方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在自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5月22日止的债权确定期间内与香溢担保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4,000万元。
同时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签订的原合同已于2023年7月28日到期,2023年8月11日,公司与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6日融资期间内向香溢担保所提供的人民币70,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债权本金及本合同项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等。
2023年8月10日-11日,公司先后收到上述两份担保合同。
(二) 公司决策程序
1.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最高额73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为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65亿元,为开展香溢贷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2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31251787
3.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6.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 营业期限:2008年12月15日至2028年01月01日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4-7号703室
10.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21楼
11. 财务状况
2023年3月31日,香溢担保资产总额63,021.43万元,净资产54,840.86万元,资产负债率12.98%。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52.24万元,净利润375.14万元。(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香溢担保资产总额62,604.25万元,净资产54,465.73万元,资产负债率13.0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539.61万元,净利润1,541.68万元。(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61.0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1%。
三、 本次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与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 所担保主合同
债务人香溢担保与债权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按照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2. 被担保债权
担保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在自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5月22日止的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香溢担保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4,000万元整为限。
3. 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等。
5.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 与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
债务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
(1)债权人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6日融资期间内向债务人香溢担保所提供的人民币70,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债权本金,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融资合同、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2)本合同项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 担保的必要性
香溢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有利于担保业务板块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香溢担保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45,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323,744.05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5,671.31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43,58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46,228.7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75,644.1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0,288.98万元的178.63%,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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