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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进利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0,000万元整;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整。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根据内部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超过正常授信3个月仍未回收之应收账款不属于资金贷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九)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5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雅萍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6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晖集成”)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2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04,551,886.8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85,347,160.34元差异19,204,726.46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41,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9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人民币6,105,250.6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年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100.00万元。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79.2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在合肥、长沙、武汉、成都和郑州建立营销服务网点”变更为“在合肥、长沙、武汉、重庆和郑州建立营销服务网点”;同时,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通过办公室租赁的方式投资建设”变更为“通过购置办公室的方式投资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30.80万元变更为2,866.65万元,因变更而增加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由4,000.00万元调整为4,229.31万元,其中研发相关内容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2,539.50万元,预制实验车间改造内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1,460.50万元,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7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圣晖”)提供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856.16万元)的财务资助;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Acter”)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的方式均以有息借款的方式提供,期限均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待实际动用时决定,惟不低于同期境内同业拆放参考利率。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越南圣晖提供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856.16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香港Acter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的方式均以有息借款的方式提供,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待实际动用时决定,惟不低于同期境内同业拆放参考利率。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越南圣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信状况:越南圣晖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财务资助前,公司为越南圣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376.90万元。

  2. 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香港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信状况:香港Acter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财务资助前,公司为香港Acter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越南圣晖和香港Acter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人民币10,46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9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典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典泽”)。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典泽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继承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概述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典泽。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典泽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继承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 合并方情况

  1、名称: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32181438

  3、成立时间:2003年09月03日

  4、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189号

  5、法定代表人:梁进利

  6、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经营范围:从事系统集成服务;机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无菌化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及相关设备安装;空气净化工程、消防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工业用开关电源转换器及部件的研发、制造;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以及建筑材料、无尘、无菌净化设备及相关设备、构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控股股东:SHENG HUEI INTERNATIONAL CO. LTD.持有公司65%的股权

  (二) 被合并方情况

  1、名称:江苏典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MA7EAU3LX9

  3、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0日

  4、住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马集镇工业集中区荣能路20-2号

  5、法定代表人:马丽亚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控股股东:圣晖集成持有江苏典泽100%股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

  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江苏典泽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江苏典泽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1、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2、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典泽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均由公司依法继承。

  四、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安排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典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与公司相似,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变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8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本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跃华先生

  本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守峰先生,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7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亦未曾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40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000,000元(含税),转增20,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

  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10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内容的相关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公司代码:603163                                公司简称:圣晖集成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41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9日

  至2023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关开发区石林路189号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

  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三)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志豪、高杰杰

  联系电话:0512-85186368

  传真号码:0512-87773169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开发区石林路189号

  邮编:215151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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