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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2号文《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2元。截至2021年7月1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5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70.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83.3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5,462.73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超出募集资金净额479.39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03号文的批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5.70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55.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8,293.42万元,利息收入累计991.36万元,手续费支出累计0.09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49,742.7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1119000984974)。2021年7月5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5512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7月7日,本公司与四川瑞可达连接系统有限公司、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以下简称“绵阳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绵阳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1100001650)。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111920093142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975940968880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95021010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2个项目为: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983.34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8,107.31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044.93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73,483.2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将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1:

  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25,462.84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462.8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9,999.89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6.5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附件1-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8,102.9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58.0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附件2-1:

  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附件2-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3-052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3-053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 998号A幢二楼 A0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 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4日下午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剑、熊小丽

  联系电话:0512-89188688

  传真:0512-81880595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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