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3-06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虎林龙鹏”)持有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6,90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虎林龙鹏将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2023年6月28日和2023年7月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号)。
2023年8月1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虎林龙鹏的通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虎林龙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49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在公司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虎林龙鹏在本次减持计划以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截至2023年8月10日,虎林龙鹏持有公司股份84,40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2023年6月29日至7月3日期间,虎林龙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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