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证券代码:002706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2,931.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8,718.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44,718.9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4,000.00万元。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各项因素影响,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验收的周期有所延长,导致项目投入与决算工作进度有所延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仅调整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仅调整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证券代码:002706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38,467.00万元,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塘桥街道东至河道、南至规划建设用地、西至日久光电、北至滨海大道。
注2: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万元,少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2,931.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8,718.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44,718.9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4,000.00万元。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各项因素影响,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验收的周期有所延长,导致项目投入与决算工作进度有所延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将会导致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若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和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3,824,730股普通股,由东吴证券受托承销。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2,029,43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829,316,280.78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4,476,234.51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87,189,384.8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447,189,384.87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40,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账号100101972900680028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617010010033921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良信海盐。公司和良信海盐、东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账号120409032920500349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6,728.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8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9月置换41,487.62万元及2022年12月置换4,882.73万元至自有资金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2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87,189,384.87元,其中:447,189,384.8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建设,240,000,000.00元为购买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1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增强公司资产运营能力和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良信智能电工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良信智能电工有限公司。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锁定期满解除限售的事项: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2022年8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上述104,001,367股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认购股东出具的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2、2023年2月27日,上述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除股份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04,001,3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26%。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021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思龙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6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7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于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在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的前提下,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各项因素影响,项目投入的进度有所延长,造成投资项目延期,这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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