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旗下部分基金的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14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涉及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修订)、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3、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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