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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14起案件,均尚在审理中,未作出生效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14起均为原告(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合计10.99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对欠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切实保障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0.99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金额较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公司近期内累计发生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14项,累计金额10.99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二、前期已披露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诉讼、仲裁等措施有助于公司催收工程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合法权益。鉴于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或未履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3-04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现更名为“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2021年已注销)、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2021年已注销)、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2021年已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已注销。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已注销。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已注销。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度已注销。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已注销。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2年已注销。

  2020年8月19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北城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308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2年已注销。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集团固镇投资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30100100297159),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已注销。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集团太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3010010029778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2年已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鉴于本次拟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所涉“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全部结项,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21801021000935558、1021801021000957060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期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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