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14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基金管理人将于选择期结束后对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鹏华金鼎混合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原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原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由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实施折算和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一、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3年8月14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鹏华金鼎混合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3年8月14日,在鹏华金鼎混合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0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折算方式如下: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鹏华金鼎混合的份额数按照比例相应增减。
鹏华金鼎混合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1.0000
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份额数×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8位,小数点第8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金鼎混合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鹏华金鼎混合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4、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即原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原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当日,即2023年8月15日起生效,《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三、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
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为《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第一个封闭期为自《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转型后的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鹏华永达中短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转型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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