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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

  至2023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4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月9日、2023年6月6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年8月1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3,5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618,703,9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185,611,183.20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上半年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291,617,872.23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股份回购金额为106,006,689.03元),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9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4.01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4.02 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4.03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04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 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4.07 审议《关于制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等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4.01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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