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铧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话屋置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确认成为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04-05、05-01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候选人遴选公告,上述地块的基本情况如下:
地块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内环内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东至罗浮路,南至武进路,西至宝山路、河南北路,北至规划04-03、04-04地块。04-05地块土地面积42,696.5平方米,容积率为1.43,规划性质为:一类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混合用地;05-01地块土地面积9,461.7平方米,容积率为1.45,规划性质为:一类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社区文化设施混合用地。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上海市场良好发展前景的战略决策,是公司在经营稳健、现金流稳定的基础上增加上海市场优质土储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耕上海市场,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上述地块位于上海静安区优质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同时可与公司在上海已布局的项目形成品牌联动效应,增强公司在上海的市场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该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尚未签订。关于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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