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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严全良先生、盛元一先生出具的《关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强先生、GUOSHENG TAN先生、JUN BAO先生、TAO CAI先生、万莉娟女士、王洋先生、夏风华先生、QUN CHEN先生、HONGDI LI先生、黄翔宇先生、俞晔珩女士、缪宏先生、吕云磊先生、汪淑梅女士、YANFENG DU先生、李国斌先生、向军先生、王超先生、安少辉先生、胡玮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股东严全良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4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2.51%),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所持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进行锁定。公司股东盛元一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0.25%),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所持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进行锁定。

  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强先生、GUOSHENG TAN先生、JUN BAO先生、TAO CAI先生、万莉娟女士、王洋先生、夏风华先生、QUN CHEN先生、HONGDI LI先生、黄翔宇先生、俞晔珩女士、缪宏先生、吕云磊先生、汪淑梅女士、YANFENG DU先生、李国斌先生、向军先生、王超先生、安少辉先生、胡玮先生承诺,自2023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对应股份合计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3.07%),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其所持前述份额对应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不减持的承诺。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敏先生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亦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合计获配9,848,191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限售期为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根据合同约定,员工资管计划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起18个月内封闭运作,亦将遵守约定不进行减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医疗”或“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6,0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合计获配9,848,191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根据合同约定,员工资管计划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起18个月内封闭运作,将遵守约定不进行减持。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93,298,976股。公司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已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13,495.96万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6.38%),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24个月至2025年8月21日。公司股东严全良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4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2.51%),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股东盛元一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0.25%),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2023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合计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3.07%),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其所持前述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不减持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后,前述股东将履行其自愿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敏先生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亦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24,157,9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6,907,4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250,5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2,749,458股,已于2023年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5名,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39,298,97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5.43%。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8月22日起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将履行其自愿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承诺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13,495.96万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6.38%),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24个月至2025年8月21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股东严全良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4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2.51%),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股东盛元一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0.25%),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强先生、GUOSHENG TAN先生、JUN BAO先生、TAO CAI先生、万莉娟女士、王洋先生、夏风华先生、QUN CHEN先生、HONGDI LI先生、黄翔宇先生、俞晔珩女士、缪宏先生、吕云磊先生、汪淑梅女士、YANFENG DU先生、李国斌先生、向军先生、王超先生、安少辉先生、胡玮先生承诺,自2023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合计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3.07%),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其所持前述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不减持的承诺。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解除限售后,前述股东将履行其自愿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敏先生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亦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合计获配9,848,191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限售期为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根据合同约定,员工资管计划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起18个月内封闭运作,亦将遵守约定不进行减持。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39,298,976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6,000,000股,限售期为12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93,298,976股。

  (二)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2: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4,068,530股,其中2,068,530股系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限售期为12个月;2,000,000股系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子公司跟投部分,限售期为24个月;

  注4:股东深圳市清松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宜兴清松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深圳市清松启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宜兴清松启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注:限售起始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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