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红波先生的书面辞职通知。因个人原因,李红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红波先生辞去监事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红波先生确定与公司及公司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红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李红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李红波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离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刘洪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刘洪磊先生简历
刘洪磊,男,1975年生,本科学历,专业背景为计算机科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5年5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产品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待业调整;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先创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二部项目经理。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研发中心副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陈晨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
陈晨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陈晨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111131-8858
邮箱:chenc@consys.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五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陈晨:女,198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管理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1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加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经理;2014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科思科技”)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1,139.4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9,660.89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7,205.14万元;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78.5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38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1,518.49万元,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8,660.22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1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账户(账号:955101016688788)已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3.14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3,263.1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已完成资金置换。 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13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从超募账户转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账户(账号:955101016688788),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8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了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其中公司拟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顺利实施和深度发展;同时,公司结合目前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并发挥募投项目对公司研发的引领作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抵抗风险能力和研发能力,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拟延长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由于土地/房产暂未最终确定,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未开始投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思创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予其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思创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思创”)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近日,中科思创的自然人股东张春生拟将持有的中科思创20%的股权转让给中科思创员工持股平台,以充分调动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各方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中科思创共同成长和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
至2023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陈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李红波先生的书面辞职通知。因个人原因,李红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红波先生辞去监事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洪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2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15日(星期二) 至08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2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2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德
董事会秘书:陈晨
财务总监:马凌燕
独立董事:谭立亮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22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15日(星期二)至08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6111131-8858
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88788 公司简称:科思科技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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